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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劳动工伤 2022-08-09 08:51 标签: 出纳 采购

出纳兼采购员,违反了财务规定的。

采购员批款应由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审批,出纳付款,出纳同采购员应该分开两个人为好。出纳兼采购员,应该是违反了财务规定的。无论是出纳兼采购,还是采购兼出纳,都应该实行其回避制度,以避免工作中的漏洞,给企业资产代来损失。在公司内控的角度考虑,少了一个内部监督环节,因为财务人员既要做财务工作,又要有公司采购及销售的票据业务监督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方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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