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依据。根本不存在“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等说法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根本不存在“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等说法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分手费不算敲诈,因为分手费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自愿就分手费达成一致协议,给付分手费的一方自愿给付的,是不违法的,不算是敲诈,除非是另一方以骗取分手费为目的,敲诈他人的,才是敲诈。
分手后不可以索要分手费。一方当事人以给付分手费作为结束双方关系的条件,违背了平等与意思自治原则,即便是在其没有任何胁迫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另外一方当事人意志自由难免处于强制状态,意志自由的被强制必然导致了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也自然受到了质疑,那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合法,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丈夫给付小三的分手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的,妻子有权要回,虽说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但给小三分手费不属于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但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给的,则可以要回。
男方向女方索要分手费不合法。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一般不合法。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支持分手费的规定,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之后自愿给付分手费也是允许的,但不得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给付分手费。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情侣同居后分手要分手费是否算敲诈勒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手后,一方提出要给分手费,对方同意的,那么这个就不是敲诈勒索,在这种情况下给的分手费是属于自愿给付的,不构成违法;一方提出分手费后,对方拒绝,然后要分手费的一方通过胁迫、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索要分手费的,就属于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手不可以强行索要“分手费”、“青春补偿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也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因此分手后,不可以向对方进行强行索要,强行索要的,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有:一、婚约分手费。即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二、同居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三、恋爱分手费。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四、离婚分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