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1、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 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
刑事案件办案规定的程序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时间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1、拘留及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2、审查起诉及补充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和解后不会拘留,公诉案件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根据实际开庭的情况记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最长是二十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刑事案件最长为1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
刑事案件上诉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