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48小时内开具《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由律师接待室尽快通知律师并安排律师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即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是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刑事上诉后,开庭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如果是非死刑案件,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只是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话,二审一般不会开庭。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有: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1、可以上诉。 2、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以及判决书等文件的送达,应当送交收件人本人,找不到本人时,其配偶或成年子女或其父母可以代收,其工作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代收。 若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签字接受,或拒绝在文件上签字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或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为见证人。
刑事案件有以下两种方式: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绝大部份的刑事案件都不可以私了。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即进行“公断”。极少部份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