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案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以诈骗案件为例,行为人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诈骗金额巨大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并不是必要请律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需要请律师,虽然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3、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具体法律规定中,关于追诉时效,是指
可以,上诉权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应有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案件是否由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的核心结论 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更有利于侦查、嫌疑人长期居住等),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行使管辖权。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地管辖为主、居住地管辖为辅”的规则,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性质、证据分布及司法效率综合判断。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1. 基础规则:犯罪地管辖优先 《刑事诉讼法》第2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示例:甲在A市盗窃后逃至B市,A市公安机关对案件有优先管辖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明确犯罪地管辖原则,并强调犯罪地包括预备地、实施地、销赃地等与犯罪直接关联的地点。 2. 补充规则:居住地管辖的例外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若由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保障诉讼程序(如嫌疑人长期在居住地活动、证据集中于居住地),可移交居住地管辖。 适用场景: - 嫌疑人长期在居住地生活,主要社会关系、财产线索在居住地; - 流窜作案但主要犯罪证据在居住地; - 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居住地更便于开展社会调查及帮教。 3. 争议解决:指定管辖机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条:对管辖不明或存在争议的案件,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典型情形: - 跨区域电信诈骗案涉及多地,上级指定某地集中管辖; - 嫌疑人居住地与犯罪地均主张管辖权且协商未果。
达到1000以上立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和以下因素相关: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1、刑事案件没有原告,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只有公诉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应该立案侦查,调查清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受害人。 2、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检察院主动找您,说明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并不等同于已经确定刑事责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需结合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综合判断,您可能处于犯罪嫌疑人、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身份。 详细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介入的常见程序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需在1个月内(可延长至1.5个月)决定是否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检察院需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若您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核实证据链是否完整。若证据不足,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 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或自行侦查。 关键点:此阶段可能涉及重新取证、核实口供,您需谨慎应对陈述内容。 认罪认罚程序 若检察院拟提起公诉,可能通知您参与认罪认罚协商,就量刑建议听取意见。 风险提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将直接影响量刑,建议律师在场协助。 申诉、控告或作证 若您是被害人、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检察院可能通知您配合案件调查或参与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