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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找我,是已经确定为刑事案件了嘛?

刑事辩护 2025-03-12 16:40 标签: 检察院 确定 刑事案件

检察院主动找您,说明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并不等同于已经确定刑事责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需结合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综合判断,您可能处于犯罪嫌疑人、证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身份。

详细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介入的常见程序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需在1个月内(可延长至1.5个月)决定是否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检察院需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若您被列为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核实证据链是否完整。若证据不足,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

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或自行侦查。

关键点:此阶段可能涉及重新取证、核实口供,您需谨慎应对陈述内容。

认罪认罚程序

若检察院拟提起公诉,可能通知您参与认罪认罚协商,就量刑建议听取意见。

风险提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将直接影响量刑,建议律师在场协助。

申诉、控告或作证

若您是被害人、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检察院可能通知您配合案件调查或参与诉讼程序。

二、应对建议

核实办案人员身份

要求出示《检察官证》《传唤证》或《询问通知书》,确认案件编号及具体事由。

明确自身法律地位

若作为犯罪嫌疑人:您有权保持沉默(部分国家/地区)或委托辩护律师;

若作为证人:需如实陈述,但可拒绝猜测或推断性回答;

若作为被害人:可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及时聘请律师介入

律师可协助分析案件风险,陪同接受询问,并调取案卷材料(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权阅卷)。

注意陈述真实性

虚假陈述、毁灭证据可能涉嫌伪证罪、包庇罪,需确保每句话有证据支撑。

三、关键法律条款

《刑事诉讼法》第118条:传唤犯罪嫌疑人需出示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检察院审查起诉必须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或自行侦查。

总结

检察院通知您配合调查,表明案件已进入司法审查的实质性阶段,但最终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需由法院判决。建议保持冷静,避免对抗性言行,尽快通过专业律师了解案件全貌并制定应对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朱炎律师

朱炎律师

内蒙古胜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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