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 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2.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3.其他。 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刑事诉讼法终止审理限于审判阶段,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5条: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的规定有: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 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 查点
关于刑事诉讼法追赃的规定,应进行辨证的理解,既要看到国家对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的维护和保障,又要看到在追赃执行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如没有制度保障和制约,专业素质和追缴资源配备不够,追赃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等,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建章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刑事诉讼法证据八大类分别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 2、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3、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次修法有三大目的。 一是为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需要完善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二是为加强反腐败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丰富工作手段,需要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三是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将四年试点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全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回避问题的规定有: 1.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 2.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院长决定。
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但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的法定范围要小于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的法定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