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遵循下列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获得通知权。 3、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 4、拒绝辩护权。 5、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6、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涉外刑事诉讼有以下原则: 1、主权原则。 2、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3、诉讼权利同等原则。 4、使用我国通用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 《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
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是十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有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 【法律依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刑事诉讼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严格遵守程序;依法判决,审判公开等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
一般案件中刑事诉讼的原则: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流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划定的法律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串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管辖原则: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几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程序分: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