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启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上诉的,应当交纳诉讼费;刑事案件上诉的,不需要交纳诉讼费;行政案件上诉的,需要交纳诉讼费。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视情况而定。刑事和解可以在法院、也可以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刑事和解,是当事人互谅互让,双方协商的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刑事和解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
视情况而定,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如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