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属于刑罚。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就不包括行政拘留。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不能。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抢劫罪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者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的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而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而罚款则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罚款的适用对象是讳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贪污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贪污罪刑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中是被告一方上诉的,刑罚不会加重。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适用的刑罚有:有期徒刑、拘役、罚金。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本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行为人构成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罚款。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面第1条的规定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刑罚执行完毕发现漏罪不构成累犯。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需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犯罪才是累犯,执行前的漏罪不构成累犯。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