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结婚证遗失办理离婚手续的办法:1、遗失一本结婚证的,不影响登记手续,即可直接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3、两本都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可以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一般不能没有。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并不能当场能办理。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法院当场调解离婚,当事人当场签收调解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可以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先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离婚调解书,无法调解,且双方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如果该地是其中一方的经常居住地,那就可以在该地办理诉讼离婚。只需要另一方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进行调解离婚。
夫妻离婚房产证一般是先离婚后更名的。一般只有离婚时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种情况只有诉讼离婚才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不可以在上海办理。只要双方都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离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的: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在一方或者是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