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具体有以下规定: 上诉不加刑原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
民事案件能不能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没有具体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一般适用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盗窃累犯加刑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即一般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时,不受该原则的限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 上诉不加刑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 2、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是指第二审。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包括第二审和第三审; 3、经第二审或第三审审理,裁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4、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
抗诉不增加新罪加刑在法律上是存在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在逃人员抓到后一般是不会加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的一项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