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时不影响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个人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行的,个人雇佣关系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结论: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条,劳动者仍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但需重点收集其他劳动关系证据,并注意维权时效。 一、核心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 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明确未签劳动合同时,可通过其他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欠薪无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催告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到满一年这段时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后的时间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但是超过一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补偿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其半个月的工资。
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单位的连续工龄满十年,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而劳动者在单位的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十年内即将退休的;或者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签订的等。
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就确定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故不予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且用人单位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违约的认定是应具备四个要件: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上的过错。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