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仲裁应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一、劳动仲裁仲裁管辖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有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劳动仲裁阶段,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劳动合同履行地: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应当是劳动者长时间工作的地方,应当排除极短时间的工作地点: 比如,员工短期出差,出差地虽然也是工作地,但不能认定为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再比如,有些员工的工作在家里就可完成,家的所在地便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1、我国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赔偿,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限越长,用人单位相应支付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同时员工不在劳动法规定的辞退范围内,那么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违法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额给员工作为经济补偿,即工作每满一年需向员工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需要提供公司的注册信息,详细的劳动者可以在网上进行查找,查找好以后打印出来即可,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资料,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送达回执等等;有关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资料。
20年时效并不适用于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未登记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 同时早产同样可以享有相应的产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 1、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当事人经调解组织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的,协议书对方均产生约束力。当事人一方是否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就不履行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诉讼属于普通民事诉讼,不需要仲裁前置。
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开庭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