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二、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三、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四、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五、搜集用人单位考勤记录。 六、同事证言。 七、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
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二、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三、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二、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三、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 一、自动离职员工,通知义务当履行;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病休期限要算清;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员工,动态管理是关键。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
承揽与劳动关系: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是否使用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来区分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无营业执照的公司在成立之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可以再重新积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去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按《劳动法》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
工伤未康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