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 一、医患双方协商调解;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而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
1、与医方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留取证据; 二、封存病历; 三、封存件的保管; 四、仔细研读手中的资料,准备与医院沟通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并不仅仅只有双方沟通。 因此,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如卫生局、县调解中心、政府部门等);若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时,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
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
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的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