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留取证据; 二、封存病历; 三、封存件的保管; 四、仔细研读手中的资料,准备与医院沟通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并不仅仅只有双方沟通。 因此,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如卫生局、县调解中心、政府部门等);若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时,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
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
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的认定: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 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误工时间、收入损失情况的证明); 6、护理费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亲属护理的,写清楚起至时间、工资收入水平等;如果是雇佣护工的,费用单据的复印件); 7、交通费、食宿费票据复印件; 8、营养费消费票据复印件; 9、残疾用具费证明复印件; 10、被抚养人证明的复印件(要求个人信息充分、并且有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的证明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由死者抚养或者赡养的事实,并且加盖组织公章); 11、诉讼费、鉴定费的缴纳以现金缴纳为宜,银行卡和转帐支票往往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律师可以代为缴纳,请与律师协商; 12、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人数众多的,建议协商确定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庭审程序,签订授权委托书,准备提交。
发生医疗纠纷后,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三种: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规定具体如下: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2、举证责
1、协调解决。与医院进行协商,确实赔偿数额,保障合法权益; 2、行政调解。卫生行政机构在进行行政调解的时候,要本着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 3、司法诉讼。诉讼时患者一方只需要提供在医院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