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实践中,与公司签订企业合同时,往往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合同才能够成立。事实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
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 4.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1、保管: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专人保管,部门印章由分管领导安排专人保管。印章要注意保养,保证用印清晰。 2、使用:凡使用党委、政府印章,涉及到全局性工作事项及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报告、经济合同等由具体承办人领取审批单,按规定填报报送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用印;涉及到某一方面的单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审批,由党政办用印;使用领导个人私章,必须由领导本人批准。一般性业务用印,由印章管理人灵活掌握。凡使用部门用章,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3、注意事项:印章管理人应对印章文书内容认真审阅,重要材料应存档备查,建立印章使用记录,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严禁盖空白印。因印章管理人工作岗位变动的,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刻假公章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印章的种类(一)法人印章:公司印章(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部门的印章。(三)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颁发的使下属有关部门履行某种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四)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印章的种类(一)法人印章:公司印章(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部门的印章。(三)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颁发的使下属有关部门履行某种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四)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