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接管的被申请人财产、印章 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一)被申请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被申请人的有关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 、账册、文书等资料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被
主要为五种:(一)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二)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三)合同
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印章,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经公安局批准刻制的,代表本单位的公章,本单位各部门使用的专用章亦属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
认定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
印章,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经公安局批准刻制的,代表本单位的公章,本单位各部门使用的专用章亦属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
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