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是: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对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金一般是能退的。如果公安局不退,可以投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涉嫌诈骗罪,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被取保候审了,并不能确定还会不会坐牢。 若是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是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判刑;主若是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量刑,若是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判刑,反之就可能会判处刑法。主要看检察院及法院的意见,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保释其实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办理了取保候审也可能会被判处实刑。是否判处实刑与犯罪情节有关系,与是否办理了取保候审并没有关系,如果罪行严重需要判处实刑则会判处实刑。
取保候审如果有被判刑的,算有前科;如果没有被判刑的,则不算有前科。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就会被拘留、逮捕收监。 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审查后认为需要判实刑的,会决定逮捕,予以收监。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情节较重,有逮捕必要,或者可能判实刑,也会直接决定逮捕,然后再移送法院;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就仍会以取保候审移送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后,如果判实刑就要回去坐牢,如果判缓刑就不需要到监狱坐牢,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
会查,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要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情节严重,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措施,改为监视居住或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