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殴打他人,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会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具体怎么判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判断。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后续: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情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检察院一般不会批准累犯取保候审,累犯也不能判缓刑,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取保候审后,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被取保候审人出省,只是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上述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申请出省,但是否批准,由考察机关决定。
能取保候审说明被取保候审人员被刑事立案了,进入了刑事诉讼流程。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相对比较轻,因为更加严厉的有逮捕、监视居住,这两种就限制人身自由了,而取保候审不限制人身自由,不需要羁押在看守所,但也要保证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要随传随到。 可以取保候审的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知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需要七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1、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不同意,要告知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刑拘后,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随时可以取保候审。其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做出决定后,执行机关也是公安机关。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