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取保候审只是我们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与是否被判刑坐牢没有关系。
未成年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侦查机关责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犯罪嫌疑人。
盗窃罪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 取保候审后法庭开庭的最长时间不会超过十二月,不过,候审前的一般取保候审与法庭开庭并无关系,只要证据完备,一般可在三个月内处理,视乎实际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是对犯罪人员的一种强制措施,也是一种刑罚,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只要执法人员在这段时间内找到所有证据,法庭判决就可以执行,因此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处理庭审。
一般情形下,取保候审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够结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其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在二个月以内,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的时间一般两个月。
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等。
只要符合条件,在公检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所以,在检察院准备公诉期间,是完全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如果是采用保证金的方式,那么取保候审要交纳保证金。如果以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则不用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能关在看守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取保候审后,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限应遵守的规定,案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关在看守所。如果检察院认为不适宜再取保候审的,随时可以作出逮捕决定,能关在看守所。
办了取保候审几天出来是不一定的,具体的时间要看办理取保候审的进度。申请取保候审在获得同意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放人。取保候审获批后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结论:在侦查阶段,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核心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可能判处轻刑 例如管制、拘役或仅需独立适用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这类刑罚本身较轻,取保后社会危害性较低。 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具社会危险性 需办案机关综合评估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关系等,判断其取保后不会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据或报复他人。 特殊身体或生活状态 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符合上述情形且取保后无社会危险性。 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结 若案件因案情复杂、证据不足等无法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需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