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离婚后可以再要吗: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是给离婚对方的补偿,孩子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审查起诉期限内律师不可以看卷宗,在检察院还没有下批捕令之前律师一般是不可以看到卷宗的,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逮捕时间在审查起诉时间之前,而律师行使阅卷权的时间是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40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法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单方提出离婚: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要是用人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自己确实无力抚养孩子,而对方又有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法律依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侵犯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赔偿。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进行侵犯,如果出现此行为,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法律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9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征地补偿后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是可以的,而且,迁移孩子的户口并不受到争议补偿的任何影响,特别是在征地补偿款已经发放完毕了之后。但是如果政府征地之前孩子的户口就已经迁出了,那就不再按照需要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孩子不在安置人员之内了。 迁户口时只需要符合落户当地规定的落户政策就行了,有关部门不能因为孩子的家里面领过征地补偿款就不给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6条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父亲不要抚养权是可以的。父母抚养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作为父母应当尽到抚养与教育子女的义务,父亲不抚养子女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给女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
两口子离婚过错方一方是可以少分财产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