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可以疫情导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裁员或解除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对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 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
受疫情影响,借款逾期的,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或者变更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
受疫情影响,借款逾期的,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或者变更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
个人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暂无收入的,可以申请延期偿还房贷、信用卡。 根据《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
基于疫情防控形势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延长劳动者的复工期限; 非特殊行业用人单位在国务院通知和地方政府通知基础上继续延长本单位劳动者假期的; 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畴,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但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相应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者拒绝隔离观察或拒不配合治疗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不会明确将拒不接受检查或隔离罗列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但员工此种行为会实际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干扰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用人单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拒绝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企业因发现员工感染新冠病毒,要求员工离开办公场所,若员工拒绝可以开除。 这种情形下,已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违反了劳动者自身应承担的劳动法义务和劳动纪律;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第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
如果劳动者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雇。 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 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停工停产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事假方式让劳动者休息或隔离观察,但需要劳动者提出申请。 如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者填写事假申请来规避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等义务的,这种方式无效。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