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算账可报案吗?报警警察一般不会受理。 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得随意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所以报警也没用。 如果有矛盾,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身份不同: (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 (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 2、出资不同: (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2)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1)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
起诉合伙人需要以下条件: 首先纠纷双方必须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得是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得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其次就是打官司双方得是在法律上存在权利义务的人,也就是说确实有发生的纠纷,进而才能要求法院做出裁决的法律关系。 最后当然是打官司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期间内打官司才可能在法院查清楚案件的基础上获得胜诉权。 如
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民法总则》里面是有指出: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报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如果说对方可以找到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你们当初是有口头协议的,您要求退伙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的。 但是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您可以要求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
如果有合伙协议,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按照《合伙企业法》第19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
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仅对其合伙的出资承担责任,而且以其拥有的全部公司财产承担责任,但这对公司债务清偿责任并没有影响。 《民法总则》颁布、实施后,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对法人能否成为合伙人的问题意见已基本趋于一致,多数人认为法人可以成为合伙人。法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因此,法人有权独立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根
如果个人账户属于对公账户,则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将货款汇入到对公账户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