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可以不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者拒绝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一般有两种结果: 一、单位放弃变更劳动合同,继续维持原劳动合同;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首先,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这种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条款的修改、增加或减少,甚至可能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 其次,仲裁效力是指仲裁裁决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合同变更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 例如,合同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变更,不能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合同变更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新的约定,就构成了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变更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变更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擅自变更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变更劳动合同需符合下列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变更的程序: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理由、变更的内容;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等事项。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 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同意变更的应当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合同的必备条件是: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企业合并后,职工的劳动合同无需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