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合同不能解除。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意味着由于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合同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履行,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表示如果一方在合同期限结束前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表示不会履行其主要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表示如果一方延迟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在被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表示如果一方的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需要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需要返还的东西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返还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合同解除的违约金的计算通常依赖于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或者按照实际损失的一定倍数计算等。
合同解除后,一方当事人确实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请求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合同被解除,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来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
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的效力通常也是不受影响的。管辖条款,作为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其目的是为了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提交到指定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会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其中也包括了管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