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其中要走很多手续,而签订购房合同又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所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第二、明确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特别是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 第三、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不少人贷款买房,但有的人会因为征信等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果购房因为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订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主体变更效力是: 1、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一般签了装修合同,是不能要求退款的。原因如下: 1、合同一旦签订,约定的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反悔不做即违约; 2、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即可。没有约定的,参考对方的损失给予补偿; 3、例外情况,合同存在欺诈等不良行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发现装修公司存在不能履行约定的缺陷的等。 所以想要退款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看看对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合不合法,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是其生前所签,且符合其他规定就有效。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不违背法律和国家政策的,都具有法律效力。在公会(传媒公司)签约的,属于公会主播,和公会签约后就不需要和直播平台签约。因为是隶属于公会。与直播平台签约,属于官签,当与直播平台签约以后,就是官方签约的主播。
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认定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登记在了谁的名下。
如果该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合同内容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的,则该合同是无效合同,是不发生相关的法律效力的。
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合同不生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否则合同是有效的。
有风险,不过可以到房产公司联系补办购房合同,或者复印一份,并盖章确认复印有效。发票要凭其它付款凭证等,联系到原开具发票的部门出具证明。 购房合同以及发票全部丢失了,会影响以后过户。 购房合同丢失了,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发票丢失是不能补开的。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