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而借贷合同中的出借方和借用方,都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人等。 2、两者的标的物范围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比较单一,只能是货币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括货币和其他“种类物”。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可能有些人主张该买卖合同并非真实的买卖法律关系,但人民法院一旦确认实质的赠与关系,依然会认可房产转让的有效性。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差别在于是否需要支付价款。这一差别也就会导致接受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在未支付价款的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若为买卖合同,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主张违约责任;若为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主张违约责任且受赠人可以合法保有标的物所有权。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违约人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中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 (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以下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没有免责条款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条件主要如下: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合同违约是可以起诉的。当出现合同违约等合同纠纷时,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提起仲裁、到法院起诉这四种方式解决。 在起诉时,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其次是确定管辖的法院,持所有立案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即可。
《民法典》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只有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 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 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赠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赠与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 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是被撤销后就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享有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