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获得赔偿。基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劳动者即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劳动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外你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好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以上情况,你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教师解聘劳动合同人内容: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什么时间签订为期几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聘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聘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什么时间解除聘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三大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X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判断集体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有效性: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合法的签署协议,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如有特殊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的合同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由债务人承担。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通知的义务应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如果是正常履行合同期满是没有补偿的。但是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无效合同条款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损失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协议分为两种情况: 1、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主体变更的,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