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没签合同没工资不合法。培训期间也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培训,视同在为单位提供劳动,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就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不给劳动者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绝不可允许高校迫使毕业生签署伪造的就业协议。 凡违反毕业生意愿、强行让其签署的就业协议均为无效。 高校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反对以任何手段强迫毕业生签定合约,也绝不应鼓励或诱导虚假签约行为。
1、公司停薪留职是不合法的。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 2、同时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依然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如果说公司确实不景气的,是可以采取申请裁员的方法。
1、买卖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宅基地的所有权并不归个人所有,是归集体所有的,个人只有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 2、宅基地只能转让其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违法建筑经商强拆不予赔偿。违法建筑是是指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而兴建的房屋,对于违法建筑,一般会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会被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如果是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进行公告。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比如乡镇、街道均无权组织实施征地,而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本不属于政府机关,因此,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征收农民土地的。现实情况中,也有不少村干部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或者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土地,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农民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如果想要合法地在山上建个木屋的,那么必须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去进行申请。因为山上的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想要在这块土地上面建造建筑物,那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的话,木屋建造完了以后,也是要被强行拆除的。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1、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2、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3、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兼职人员也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且双方依法用工的,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在完成一个单位的任务时不能严重另一个单位的任务进度,否则另一个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