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5-05-28 15:14
1、宅基地征地补偿款不能继承。
2、宅基地应该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其所有权不属于村民,因征收宅基地取得的补偿款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
2024-06-30 14:00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2024-07-30 10:27
农村买卖宅基地是不合法的。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5-06-06 17:33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买卖不合法,但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可以在本村合法买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2025-01-15 08:48
看具体情况而定:
其一、将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则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合法;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