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是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所以自然也就不可以办理土地他项权证。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
土地他项权证条件主要的类型: 一、地役权; 二、地上权; 三、地下权; 四、土地租赁权; 五、土地借用权; 六、土地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他项权证无效的处理: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认定土地他项权证无效的原因: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土地他项权证解除需要产权人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和银行还款后出具的手续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证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土地他项权证的主要类型是: 1、地役权,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4、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5、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6、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