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对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者,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交定金但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无条件退款。
视情况而定。协议离婚,需回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有常住地的,应该到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的也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本人到南京市户籍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不接受委托申请。 省内户籍在附近的派出所办证中心受理点均可办理,建议去派出所之前先电话联系一下; 成年人可以跨区在全市受理点申请(水上分局和浦口柳州北路受理点除外),江宁区户口可以跨区或户籍地派出所,不可区内跨所办理。 省外户籍只能去分局或者市民中心办理。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不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需携带本人出生证。 市外户口迁入南京的,没办理过南京身份证,请带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到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参加本省有关社保是指:落户申请人参保情况在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一栏中“养老账户类别”为“一般账户”;“个人参保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状态”均为“参保缴费”;“个人缴费信息”一栏中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申请落户之日的上个月均有到账记录。
外地人在大连交社保,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若工作关系在大连,公司自会为你办理社保,你只需要提供给公司身份证即可;第二种是若在大连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则需持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8日前足额缴存当月保险费,并于每年1月多存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结算,第二种是全额垫付。 直接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对于非海南户籍家庭来说,只能购买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如果在城市限购区域的三亚购房,需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三亚市以下区域非本省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须提供5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三亚市中心主城区、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其他地区购买住宅须提供2年以上的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北京免费疫苗外地人可以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从2018年5月16日开始,海南正式施行全新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新政规定外地人在海南买车需要居住证,已经不接受外地人暂住证购车上牌。 根据政策显示,对于个人参与小客车摇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 2.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3.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