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用赔偿员工,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资并购首先由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 然后,再由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针对收购特点和关注问题,由律师草拟并购合同草案。 提供给境内公司股东充分讨论,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结合谈判过程,最终确定外资并购合同。 最后,完成外资并购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征求境内公司外资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具体审批机关。
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原企业对员工的补偿分情况判断。 1、如果外资收购企业后,将原企业的职工工龄与新成立的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则原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收购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接受职工在原企业的工龄的,则应按劳动者在原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 并购一般没有新的固定资产投资,因此与新建投资相比,外国企业可以更快地进入市场和占领市场。 外资并购在我国很早就存在,主要是中方以资产作价同外方合资,实现存量资产利用外资。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用赔偿员工,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外资分公司注销流程是: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
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法律依据】 《外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是可以收购外商独资企业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外商股权转让评估的方法:协商作价法、出资额法、净资产作价法、评估作价法、拍卖作价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