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
梁某与张某于2000年7月登记结婚。梁某主张夫妻分居长达数年,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了解,张某父母共有一套房屋,2004年,张某父母办理赠与
(一)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
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换言之,夫妻一方虽口头或书面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给了另一
如果有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已经遗失,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注意,户口簿、身份证,属于个人的身份证明,不可以外借。如果外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情况来执行:(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是:李某所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刘某对李某所负的债务是否应当承担归还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