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所谓生产、工作是泛指一切社会劳动。我国妇女参加生产与工作非常积极,国家和社会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且合法的,没经公证也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婚姻法》第十九条规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
一、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由法院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仍归一方所有。《婚姻法》第三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意外或者其他情况出现了死亡的情况后,那么死者生前的财产也是可以由法定的继承人进行分割,一般继承者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