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前已登记为一方所有的夫妻共有房产,当事人可以凭婚姻状况证明和身份证明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查核后,可以更改为夫妻共有。共有情况分两种,(1)共同所有,是指
夫妻一方失踪离婚: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
1、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属于共同债务,没有签字也要承担责任。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去世方的个人债务的:用去世者的遗产偿还,遗产包括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一方去世后,如果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
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