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或者公证过户等方式变更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
父母给的嫁妆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认为该嫁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方的高额消费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其实,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该笔债务的数额多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额消费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该笔高额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
夫妻双方如果在结婚之前都有债务尚未还清,那么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结婚之后还是应当由欠债的一方实际承担偿还责任,与其配偶没有关系。但要是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结婚之后夫妻双方都有承担清偿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
公证夫妻间财产婚前的是不需要申报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11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写。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
夫妻离婚一方出轨财产不给是不行的,夫妻一方出轨,那么出轨方就属于过错方,但是过错方也是有权利争夺属于自己的财产,双方在分割了财产之后,受害者是有权利向过错方要赔偿费的,这个主张也是会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婚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干涉另一方得到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结婚之后借的钱,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定形式; (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时的处理; (三)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债务的担保问题; (四)逃债协议无效; (五)夫妻财产约定应囊括的因素; (六)夫妻财产约定的谨慎性; (七)财产约定不能直接对抗房产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