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项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的复婚夫妻的个人财产的区分有以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认定夫妻个人债务的原则: 1、目的性要求,即以夫妻一方举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共同生活来作为评判标准。 2、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要求。 3、婚姻法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离婚的程序分为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诉讼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离婚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的,如果是离婚前发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
夫妻双方离婚后,复婚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好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方法如下: 1、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婚内一般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