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当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的,在离婚的时候按照婚内财产约定执行即可; 没有特定协议的,双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分割问题,共有房产根据房屋产权证上各自产权比例分割。 若一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对具有上述行为的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共同房产分割方式因不同情形而有不同结果。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
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是指法律允许夫妻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 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
夫妻离婚债务承担的进行是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 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但在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离婚夫妻个人债务有: 1、以夫或妻一方之特殊技能或专门服务及特定个人人格魅力作为标的的承揽、代理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务,应推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一方所举之债不要求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兑价或兑价显示公平时举债一方又不行使撤销权的,应推定为举债人一方的个人债务。 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4、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遣赠协议
在我国夫妻没离婚也应当给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看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以前主要是谁抚养,谁的经济条件好一些,谁那边老人能帮照看接送孩子,夫妻身体健康状况有没有不利于孩子抚养的疾病,有无不良习惯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
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