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女婿儿媳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本无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故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其是否丧偶,对公婆或岳父母均无遗产继承权。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儿媳或女婿
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本无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故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其是否丧偶,对公婆或岳父母均无遗产继承权。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儿媳或女婿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岳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法律没有对养老女婿的规定。法律上没有”养老女婿“的概念,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由双方协商并自愿选择在男方家庭生活,还是到女方家庭生活。不论在哪方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却没有哪一条规定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女婿与妻子是姻亲关系,只根据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根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却没有哪一条规定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女婿与妻子是姻亲关系,只根据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根
诈骗涉嫌刑事犯罪,较为严重,建议先分析是民事行为还是刑事犯罪,然后再决定是起诉还是报警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一般也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可以说,这是我国继承立法的独创,是世界继承立法中唯一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