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我国对最低抚养费标准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主要是因为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如果非要强制性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则就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一般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离婚后未成年签合同抚养权归属,应该倾向于更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变更子女监护权有以下方式: 1、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
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
自书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过户房产给子女的方式有:一、继承过户。二、赠与过户。三、买卖过户。对于这三种方式,子女可以结合今后对房产的不同处置来采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