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2人确权一处宅基地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坚持不变不换,新证老证将同步存在 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二、宅基地权属可采灵活方式进行 各地可采取积极灵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代办、“先承诺、后补签”或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 三、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 四、违法用地不得进行确权 也就是说,对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占地行为,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建房行为以及以“小产权房”为代表的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宅基地、农村房屋等行为,仍属确权登记的禁区。
农村户口迁出去了,还可以继承宅基地,需要注意的是,继承的是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户口迁到城镇后,是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通常讲的继承宅基地,指的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不能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需要与房屋所有权一起,没有房屋,只继承宅基地是不行的。 可以继承的规定,保障了入城农民的权益,也能有条不紊的推进城镇化进程。
1.宅基地翻建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村民建房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市有关村民建筑的各项规定。也就是宅基地翻建不符合规定的,是禁止翻建的。 2.宅基地翻建原则二:规划先行原则 村民建房必须遵守“先规划后建房”的基本原则,无规划的原则上不能建房。村小组及村委会签署建房意见再提交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报镇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委派人员实地调查。 3.宅基地翻建原则三:一户一宅原则 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但是各地实际规定宅基地面积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地方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为准。
对搬迁移民原有承包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个人或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流转或折股量化到户,就地发展产业或物业经济。对原迁出地的旧宅基地可参考以下二个途径操作: 1、对贫困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的,可暂时保留,不作硬性要求。 2、对搬迁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但又承诺以后退出的,可采取由区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承诺协议书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退出旧宅基地,由区政府作出承诺,在搬迁户同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后,及时组织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通过开展地票市场交易,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益。对搬迁移民原有承包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个人或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流转或折股量化到户,就地发展产业或物业经济。对原迁出地的旧宅基地可参考以下二个途径操作: 1、对贫困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的,可暂时保留,不作硬性要求。 2、对搬迁户暂不愿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但又承诺以后退出的,可采取由区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承诺协议书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退出旧宅基地,由区政府作出承诺,在搬迁户同意退出原有旧宅基地后,及时组织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通过开展地票市场交易,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益。
老宅基地没有证被强拆了,如果对方是违法强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没有责令拆除通知就强拆老宅基地的话,就是违法强拆行为,就算是老宅基地没有证也是违法的,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建筑是违法建筑,也要经过有关部门调查也才能拆除,未经调查就强拆是违法的,可以起诉强拆的人。 在老房子被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摄强拆的过程,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及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同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是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三权分置值得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三权分置对农民的影响有以下几点: (1)将有效激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是得民心的举措。 (2)农房可抵押贷款。 (3)有利于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4)有利于构建城乡土地市场 “三权分置”有利于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可以推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广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 3、宅基地有偿退出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 5、不得违反“一户一宅”。 6、宅基地可以流转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