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
居住均衡实物安置补贴是供被征收户在本区或者被征收房屋附近自行购置住房而提供的补贴款项,该补贴款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所处的区位及周边二手房价格。
口供不是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包括了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而口供是言辞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获取实物证据的审计证据的方法如下: 1、审计物证要尽可能提取原物,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情况。不能提取原物的要拍成照片入卷,并注明出处和保存单位。 2、通过检查方法进行审计取证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3、向群众调查取得物证。在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如下: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 言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可能成为实物证据的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除了实物以外,还有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受害人陈述等等其他证据类型,因此,即便没有实物,有其他证据证明涉嫌此类犯罪,也可能依法定罪量刑。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
股东实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可以转让,无法转让的实物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例如,未解除抵押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不能用来出资; 3、对公司经营具有有用性,公司经营活动中不需要的实物,不能用来出资; 4、股东不享有所有权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是《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不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任何借口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工资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