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绝对不起诉的情况: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自然也是属于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 如《担保法》第90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可以视为承认了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 《合同法》第211条、《最高人
建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建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如下: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 5、与承揽合同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双务合
借贷合同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借贷关系才正式成立。所以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对于实践合同有以下理解: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的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五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然人之间就借款达成口头协议或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并未生效。 只有贷款人实际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借款合同才生效,所以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