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最长104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法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
缺席判决,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诉讼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
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 1、庭审前的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遗嘱继承存在的情况是指被继承财产的人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法律按照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继承范围、财产分配原则将财产分配给继承者的方式。 此方式与遗嘱继承相对应,通常情况下不会有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共同存在的情况,无遗嘱继承又称之为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虽然允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担的公司清算责任,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如果把公司债务清偿与股东清算作为同一之诉合并审理,明显与民事责任主体的同一性相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 (一)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 (二)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 (四)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