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庭审后几天宣判,需要区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如果是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可报请最高院批准。
刑事案件法院口头宣判后不可以随便更改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是不是随意变动的,判决书的结果跟当庭宣判的结果是一致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更改的。 1、如果只是判决书中存在笔误,不影响具体判决结果的,则可以直接由原审法院通过裁定的方式进行更正。 2、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金错误的,则可以依法进行改判。 3、如果判决已经生效的,但判决确系错误的,则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申诉、法院主动提起重审、检察院进行抗诉等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改正。
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是不是随意变动的,判决书的结果跟当庭宣判的结果是一致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判决结果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 1、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判决书等几种类型。 2、一审判决书如果没有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一级法院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或者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在6个月之内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再审后改判。
法院不当庭宣判是因为宣判需要慎重,宣判的判决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当庭宣判一般是以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能正确使用法律等为前提条件。如果是案情复杂的、法院查明的证据和事实不足等,会定期宣判,不选择当庭宣判。
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这个期限内作出判决,就不超过审限。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公诉案件一般两个月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一般两个月宣判,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可以依法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审现场。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分别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诉讼,打官司可以不出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合议庭通过后什么时候作出宣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该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