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个人合伙的对外责任是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村委违法对外承包土地签订的合同无效,村委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对外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之规定
合伙企业法人是不能对外借贷的,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
《对外工程承包管理条例》中承包资格的规定如下: 《对外工程承包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对内对外效力的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举证责任不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 四、夫妻一方能否追偿不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其定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
离婚夫妻的对外债务的承担有以下方式: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有如下规定: 1.《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