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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2020-08-25 17:35 标签: 房屋抵押权 对外 效力

房屋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房屋,在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时,依约定或法律规定,以房屋折价充抵债务,或者变卖、拍卖抵押房屋,从该价款中优先接受偿还的权利。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1、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处分权的效力。《担保法》第49条: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讣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房屋抵押权对后位抵押权的效力。《担保法》第34条: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房屋抵押权对抵押房屋上债权的效力。

4、房屋抵押权对房屋承租权的效力。《担保法》第48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之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房屋抵押权对侵权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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